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公交车将拒绝折叠门、高地板类客车
发布时间:2004-09-21 00:00:00

  从在大连市召开的全国建筑施工新技术交流会上获悉,根据建设部近日发布的公告,从2004年7月1日起,使用折叠门、地板高度在0.9米以上的客车,不得被用作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会议介绍,低地板、低入口的城市客车是大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方向。这种车辆车厢内从前到后,地板和通道高度都在0.4米以下,具有残疾人轮椅和无障碍上下车装置。其中低地板城市客车车厢至少有两个乘客门为一级踏步。该要求对客车制造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