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高污染车辆鉴定点服务时间有调整
发布时间:200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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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海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三月中旬,本市累计核发本市机动车环保标志55万余张,核发外省市常驻本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约9.3万张,本市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已接近可发放数的95%。

    本市高污染车辆鉴定点(银都路1258号)2月6日至今完成2300多辆的鉴定检测,目前每天检测量基本在20辆以下。市环保局决定适当调整其服务时间,4月3日起,周一、周四的8时30分-16时?国定节假日除外?接受鉴定检测。

    明年本市将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公布一批符合排放限制的机动车。国Ⅲ标准相当欧洲第三阶段的控制要求。国Ⅲ标准在全国的实施时间为,轻型车从2007年7月1日起,重型车从2007年1月1日起,上述时间起,机动车的型式核准、生产等将按国Ⅲ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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