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上海11月起实施国Ⅳ标准
发布时间:2009-06-30 00:00:00

  从11月1日起,上海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车辆,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而相应的国Ⅳ标准汽油的价格也将有所提高。

  近日,上海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控制机动车污染,上海将在最大总质量≤3500公斤的所有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等车型上率先实施国Ⅳ标准,不过轻型柴油车等车型并不在此列。

  上海市此前于1999年提前实施国Ⅰ标准,2003年提前实施国Ⅱ标准,2007年起在公交、出租行业提前实施国Ⅲ标准。

来源: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