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道路车辆管理条例或已开始起草
发布时间:2009-07-15 00:00:00

  近日有消息指出,作为我国汽车行业最高管理法律——车辆法的制定和出台将破题,而作为其前身的《道路车辆管理条例》也已经由工信部开始起草。近日,广汽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庆洪在两会期间向人大递交议案3个多月以后,终于收到了来自工信部的正式批复。批复的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是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已经冻结了十余年的车辆法,在2009年将有全新的进展,并已经破题备战。由于缺少宏观指导,汽车业一直是多部门“齐抓共管”。我国对汽车业能够“插把手”的管理部门众多,包括发改委、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承担产业层面管理职能的部门,还有财政部、公安部、交通部、商务部、央行和保监会等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各个层面上行使管理权的中央机构。另外还有各个中央部委颁布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条例和管理办法。车辆法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事物,政府有关部门已为此酝酿多年。早在1994年,我国出台的第一个汽车产业政策就曾一笔带过地提及“要实现产品法治化管理”,而目前包括新车目录管理等,仍然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此后,在2004年版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以及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都有所提及。中汽协助理秘书长杜芳慈认为,如此难产的根源在于“各方利益根本协调不了”。中汽协受工信部委托研究车辆法的制定,日前已将研究报告递交工信部。车辆法是条件成熟的产物,具有最高级别法律效力,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车辆管理条例》(简称“道路管理条例”)则是过渡期版本,为即将到来的车辆法铺路。资料显示,该条例自从1995年就已着手制定,一直迟迟未有结果。最新消息是,道路管理条例终由工信部牵头起草,并将由国务院批准。

来源:安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