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广东下调车辆公路通行费,货车运输成本降10%(04/19)
发布时间:2005-04-19 00:00:00

  为降低车主运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按新标准,载重大于15吨的五类车,降低了最高30%的公路通行费。新规定对车辆高速路通行费作了稍微下调,调整方案为:以目前收费车型分类中的第三、第四类车收费系数的算术平均数为基准数,对四、五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调整为基准数的1.2和1.4倍,若四、五类车的收费系数高于基准数的1.2和1.4倍,但高出部分不足0.5,则最少降低0.5。据悉,新规定对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调整方案为:普通收费公路收费站五类车(15吨以上和各种集装车)的收费标准若低于或等于四类车(5吨以上至15吨)收费标准1.4倍的不再调整;高于1.4倍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如调整后低于或等于1.4倍的,按1.4倍收取。据分析,按降低后的通行费率,10吨以上的货车的运输成本,大约会降低10%。这将促进广东省内短途货运的发展,刺激载货车市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