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过国的人都知道在大多数国家购物都是要承担消费税的,在有些国家,几乎是无论你购买与你日常生活相关的各种商品,都要在商品本身的价格之外还要在支付一笔比例不等的消费税的。而在中国,消费税所开征的消费品范围并不大,只有涉及11种,而且一般是价内征税,也就是不象国外是在商品价格外再标注一个消费税的金额,只有汽车、摩托车商品是个例外,也就是这个例外,使得最近有关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方案备受瞩目。
据说,目前关于即将出台的汽车消费税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按照车型和排量分五档征收,即排气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升(含) 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还有一种是可能分七档征收,排量按1升、1.5升、2.0升、2.5升、3.0升、4.0升区分为七个区间,其中最低税率可低至1%,最高税率为20%;针对SUV,税率范围在3%至25%之间波动,其他类型的乘用车税率则为1%至9%之间。其实,无论是五档还是七档征收,政府力图通过税收杠杆调节人们购车行为,利用政策起到对汽车市场消费扬小抑大的目标是非常明显的。
按权威人士的有关说法,不管哪种方式,最终消费者在购车行为中的征税多少,都关系到另一个传说中有关部门也在业界征求意见中,将要出台有关经济型轿车的界定问题。在这份经济型轿车的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虽然有着三种不同的划分标准在征求部分汽车制造厂商的意见,但总体上说,1.6升排量及以下,同时满足外形尺寸、油耗等方面指标限制要求的乘用车将被统称为经济型汽车。而一旦政府有关部门划定了经济型轿车的标准,那未来势必在涉及到汽车消费税、养路费等税费,和在各项有关支持经济型轿车的产业政策上给予力度倾斜。这将对制造厂商、汽车市场、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等方面带来深远影响。
在近两年来,中国车市得到快速发展,汽车消费总量已经成为世界第四大消费市场的大格局下,以上正在酝酿中的政策应当全面而综合的看待。随着国际石油资源的日益紧缺,国内环保压力的不断高涨,和谐地发展中国经济和社会,倡导理性的改善居民的生活和消费形态的种种政府举措,都是为了和谐的汽车消费社会的最终形成而出台的。为此,相信不同部门出台有关政策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其实不同单位早就应该针对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统一步调,尽管在现实社会中,总是存在不同的利益部门与集团很难协调的问题,但构筑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宗旨,正是和谐的科学发展观的完美体现。如此说来,这些措施的相继出台,对建设中国未来健康而理性的汽车消费市场将带来莫大的助益。
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市场各方应当未雨绸缪,提早进行应对。对于各地政府部门来说,应尽早取消地方性对某些经济型轿车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做法,如果硬要限定部分大城市中的汽车总量,也应该一视同仁的采用某些做法限制总量的增长,而不应该在汽车排量标准上有特殊性潜规则。同时新闻媒体也应该本着实用和环保的角度,对居民消费经济型轿车给予舆论上的支持与倡导,对传统国内汽车消费心理中大即是好,这一不符合当今社会潮流的心理取向进行正面引导。而汽车厂商也应该在经济型轿车的发展上不遗余力,在经济型轿车的规格限定下,如何研发并生产符合标准,性能卓越、品质优良且价格合理的经济型轿车便成为首要课题。
如果再回头讨论汽车消费税的征收税率问题,也许从某种意义上看,无论对大排量的“非经济型轿车”征收多少比例的消费税,其实都是不过分的,当然也许会短期内伤害部分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利益,但是从长远来看,如果能辅之以之前千呼万唤燃油税的出台,或者通过逐步加大的税收杠杆的调节,在一个不长的时期内,把汽车消费引导到一个“小即为美,省就是好”的良性发展轨道是指日可待的。
来源:搜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