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已经完稿,目前正等待审批,不日即将出台。有内部人士指出: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的形态管理,就是要突出中方企业的名称,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为此,《办法》做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比如,国产汽车要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上,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合资的汽车生产企业,如将合资各方中文汉字名称的简称进行组合或将合资各方的汉字商标进行组合予以标注的,可不再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即将出台的《办法》将对外部标识不合格的汽车产品,给予不予登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处罚。其实,早在2004年6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26条,就对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有相应的明确规定。然而,产业政策虽有规定,但并不具有可操作性。配套监管的管理办法没及时跟进,使一些企业仍然以“洋品牌”的名义卖汽车。如果任这种风气蔓延,将有悖于中国汽车工业的自主发展。分析人士指出,即将出台的《办法》,既表明了政府管理部门要扭转淡化“中国制造,突出外方品牌”的态度,也表明政府要帮助企业自主发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