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江淮重卡合资审批受阻 代工还是技术转让
发布时间:2009-10-13 00:00:00

  “江淮并不希望成为一个代工厂,合资必须带来新技术。”10月9日,江淮汽车董事会秘书王敏对记者表示。

  9月28日江淮汽车公告,公司与美国纳威司达、卡特彼勒签署框架协议,拟在合肥设立一家合资汽车公司,主要生产中、重型卡车以及零部件。

  根据合资协议,卡特彼勒联合纳威司达共同持股50%,剩余50%由江淮汽车持有。记者获悉,由于外资方持股达到50%,江淮汽车上述合资一度引发争论。

  50%持股结构不利中方

  据获悉,江淮汽车以现有生产基地、技术实验室、销售渠道等全部重卡资产入股,而卡特彼勒、纳威司达则以现金加技术产权的形式入股。

  基于上述原则,江淮汽车并没有获得51%的绝对控股权,而只获得了50%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据了解,国内最好的几家重卡企业在与外资合作时,都没有采取50%:50%的形式。如中国重汽今年7月与德国曼公司合作,仅转让25%的少数股权,获得外资方63亿元资金以及核心技术。

  对于这一情况,江淮汽车董事会秘书王敏表示,“中国重汽转让的是上市公司25%股权,而江淮汽车只转让了上市公司下属一小部分重卡资产。从这方面而言,两家公司的合资项目没有可比性。”

  据介绍,江淮汽车重卡合资项目在股权结构方面存在独特性。根据公告,江淮汽车与NC2公司签署了合资协议,但是NC2公司由卡特彼勒、纳威司达各持股50%。这样一来,变成了3家公司合资。

  江淮汽车的重卡业务并不具有规模优势。由于缺乏竞争优势,江淮汽车董事会决定“以退为进”,将重卡业务分割出来合资。

  “但是采取50%:50%的股权形式合资,这是一种稀释利润的做法,在开拓海外市场时可以采用。作为熟悉市场环境的国内企业主动提出如此合资,会留下诸多后遗症。”中原证券上述分析员指出。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