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国家发改委预计,到2012年,财政补贴推广节能汽车400万辆以上,实现年节油7.5亿升、减排二氧化碳330万吨,推动节能汽车消费4000亿元以上。这也意味着,未来3年平均每年都将销售130多万辆的节能汽车,约占中国当前年乘用车销量的15%-20%。首先,经过简单折算,此次对于不含税售价在12万元以下且满足本次油耗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的补贴效果大于或等于2009年购置税减免的补贴效果。其次,市场此前未曾预期与柴油乘用车相关的政策会出台,此项政策超出市场预期。考虑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并未规定结束时间和补贴限制规模,而柴油乘用车又能轻松达到补贴标准,因此柴油乘用车受益的确定性和市场规模或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