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5月5日发布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但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暂不对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商务部于2009年11月6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双反”调查,而终裁结果将进口车范围缩小到了2.5升以上产品。目前这种“裁而不罚”的做法,更具有象征意义,而对相关车型的市场销售情况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