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国家部委表态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研发
发布时间:2011-10-12 09:33:33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分别在各自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推进民营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承担或参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建立和完善服务于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增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出16条措施,共分为四部分。一是推进大型民营企业发展高水平研发机构,二是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研发机构,三是完善支持民营企业研发的政策措施,四是建立国家和地方的联动工作机制。针对一些实力较强的大型民营企业,《实施意见》指出,国家和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加大向大型民营企业倾斜的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申报、并对已经认定的民营企业技术中心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实施意见》还指出,要引导大型民营企业参与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并推进大型民营企业发展综合性研发机构,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落实优惠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要求积极鼓励大型民营企业发展海外研发机构。《实施意见》还针对数量庞大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提出了相应的鼓励措施,例如各地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基础和需求,积极探索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自建技术(研发)中心,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还鼓励产学研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并支持发展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和平台。为了实现以上两部分要求,《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支持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指出,将促进国家和地方的公共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延伸,并且要探索以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为纽带,建立促进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参与重大技术联合攻关的良性运行机制,还要在相关服务、交流、管理和吸引人才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此前国家很多科研专项基金都被国有企业、高校以及部分高成长性的高新企业拿到,大部分民营企业未能参与其中,此次《实施意见》的发布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一状况。但是目前的政策尚未明确具体的扶持办法,因此还有待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