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国家发改委提出、全国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适用于M2类和M3类中的II级、III级及乘客数大于16人的B级客车,包括卧铺客车。也可适用于M2类和M3类中的其他客车。据介绍,该标准等效采用欧洲经济委员会2006年2月22日颁布的第66号法规《关于大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认证的统一技术规定》01版(ECE R66标准)及其修订单、勘误单的技术内容。同时根据我国客车所具有的特点,方便标准的理解和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对ECE R66标准进行了一些修改。其总体要求是:车辆上部结构应具有足够强度,以确保在整车侧翻试验过程中和侧翻后乘客的生存空间没有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