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日前发文称,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时间,推迟至2013年7月1日。据了解,国四排放标准原定2011年1月1日执行。2010年12月21日,环保部表示,将3.5吨以上柴油车国四标准执行时间推迟一年,即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再次推迟到2013年7月1日。对于延期的原因,环保部称:“鉴于目前满足国四标准需求的车用柴油供应仍不到位,严重制约国四标准实施进度。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根据车用燃料供应实际,决定分车型、分区域实施国四标准。”有业内人士指出,部分商用车企业已经具备了国四的技术储备,国四车型公告也在增加。但是,影响国四标准执行的因素,除了各地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低硫柴油供应不足外,SCR系统所需要的车用尿素补充站也同样匮乏。据了解,国内车企在将柴油机从国三升级国四的技术方案中,多采用通过使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利用尿素溶液对尾气中的氮氧化物进行处理。因此,柴油机车辆多需要在后处理系统中加“尿素罐”,尿素溶液也是在SCR系统中最重要的还原剂。对重卡生产企业来说,由于国四排放标准的推迟,原本计划发布的国四新车型也将推迟,而将新车型重新布局在国三车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