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探索性地提出了低碳发展的调控指标体系。
《规划》提出的深圳低碳发展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单位GDP能耗、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公交分担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森林覆盖率、低碳技术投入占研发投入比重、市民对低碳理念认知率等近20项具体指标,全面反映了深圳市生产、消费、资源和环境各个领域的低碳发展状况,把绿色低碳的口号落实在了具体指标上。
根据这些指标提出的要求,2015年深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下降39%,2020年下降45%以上;低碳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15年将达到40%,2020年达到5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2015年达到40%,2020年达到80%;公交分担率2020年达到65%,新能源汽车达到10万辆;天然气、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2015年将超过一半,2020年达到60%;2020年低碳技术投入占研发投入比重达到15%,建立比较完善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90%市民对低碳理念有所认知。
《规划》在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上也进行了大胆探索:
一,积极探索在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碳减排交易体系。测算并确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各个排放单位按照统一定价购买排放指标,通过降低排放节省下的指标可以进行交易,鼓励企业节能减排,通过市场手段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二,尝试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未来很多商品将打上“低碳产品”标识,引导鼓励企业研发低碳产品技术,加快向低碳生产模式转变。
三,探索建立汽车排放费制度。引导居民使用公交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