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制于国家政策,在中国市场开展品牌二手车业务的汽车厂商大多处于“赔本赚吆喝”阶段。以2010年数据为例,中国新车销量为1140万辆,二手车销量为380万辆,新车与二手车销量比仅为1∶0.3。而在成熟市场,比如德国,这个比例是1∶2.2。不仅如此,在380万辆的二手车交易量中,仅8万辆是在品牌二手车授权经销店里进行的,占比仅2%。其余98%的二手车交易全部是在独立二手车经销商处完成。之所以4S店对于开展品牌二手车业务感到尴尬,主要受制于两个方面:一是经营资质问题,由于国内二手车市场缺乏配套政策,以北京为例,大多数4S店虽然从事二手车业务,但并不合法合理,北京4S店均不具备二手车的经营资质,经纪公司垄断了几乎全部经营资质。二是税收公平性问题,虽然目前对二手车经营行为的税收,已经从销售额的4%减半为2%,但国家对独立经销商的买卖行为认定为个人对个人,因此不需要缴纳税款,但4S店却要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