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9月4日发布消息称,为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于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四大内容:一是全面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是大力整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三是严厉打击报废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四是建立报废汽车管理长效机制。通知提出,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报废汽车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