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就《浙江省城市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举行公开听证。《浙江省城市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第十七条提到:(小汽车限制措施)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了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根据城市的交通状况和建设预期等因素,可以根据权限对小汽车等车辆采取限行、限停、提高停车收费、新增牌照额度控制等具体措施。目前,浙江全省各地的小汽车保有量都在快速增加,杭州市区的小汽车保有量2013年已经突破100万辆,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