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对牌照限制稍有放松
发布时间:2013-07-03 11:05:30

    6月26日,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向社会发布《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下称“限牌令”)。广州限牌令将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增量指标按照1∶5∶4比例配置,一年发放12万个车牌,其中新能源车牌1.2万个,6万个车牌给摇号车主,竞价的4.8万个,单位额度12%,个人额度88%。与5月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公布的《管理办法》在10年换牌上做出调整,《管理办法》规定,10年内可以不限次数申领更新指标,若车主在这10年内未更换的,10年期限后可以申领1次更新指标。另外,《管理办法》对更换新车排量作为更为宽松的规定,放宽了车辆更新的排量限制,原车排量在2.5升以下的,可以更新为不超过2.5升的车辆,更新车辆排量大于2.5升的,不得超过更新前的车辆排量。另外,《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拟为广州外围区域的居民增加一种车牌选择。为了解决距离中心城区较远区域的市民在区域内的用车需求,明确了将根据交通运行管理的需要,适时实施允许指定区域的单位和个人,选择区域号牌办理车辆登记并执行相应的通行管理规定,从而为上述区域的市民增加了一种号牌类型的选择。分析指出,正式公布的《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换购、排量的限制,或许使得消费需求的释放更为平稳以及刺激2.5升以下排量车型销量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