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

上海自贸区:汽车合资股比限制进入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13-10-18 11:26:01

    随着上海自贸区的挂牌成立,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

  日前,上汽集团透露,全资设立的上海汽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自贸区首批获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之一,将首先在自贸区内建设10万平方米的汽车散件运作中心,形成50万台套/年的运作能力。未来,该公司还将进一步发展为上汽集团的“国际商贸平台”和“非制造类的海外区域营销投资平台”,为上汽英国、上汽泰国及其他海外区域市场提供散件进出口业务、国际融资、结算、投资等方面的增值服务。未来自贸区业务规模将快速攀升,预计五年内有望超过200亿元,到2030年有望达到1000亿元以上。

  根据现有政策预测,上海汽车国际商贸公司可为上汽集团的国际贸易业务降低20%以上的资金、贸易、运输、仓储等成本。此外,正在规划中的上汽中东地区、南美地区销售服务公司也将通过自贸区平台获得更为便捷的国际投融资渠道。上汽集团表示,作为国内领先汽车企业,上汽将积极把握机遇,为早日成为国际著名汽车公司而努力。

  对于汽车行业关注的负面清单,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的公告显示,汽车制造业方面,负面清单规定: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股票上市的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股份公司对外出售法人股份时,中方法人之一必须相对控股且大于外资法人股之和;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2家以下(含2家)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2家的限制。